立足职能做好涉台工作 为推进两岸和平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2010-08-26 11:27
厦门市政府领导到会致辞。会上,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后续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听取福建省和江苏省工商局的汇报后,付双建发表了讲话,强调全系统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对台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的“六条意见”。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正处在进一步向前推进的重要机遇期,两岸大交流局面正在形成,两岸合作制度化和机制化建设有序推进。全系统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分析和部署上来,在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清两岸发展形势,深刻认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是对台工作的根本指针,深刻认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对维护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具有重大的意义,深刻认识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刻把握两岸关系发展的规律,树立大局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大政方针的自觉性。
付双建总结了近年来工商系统对台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他指出,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台工作,今年3月,总局机关召开了涉台工作会议,就对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从全系统情况看,各地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涉台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如根据国家发展战略总体部署,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局省协作机制,大力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协调发展;努力构建服务台商投资企业、台湾个体工商户长效机制,促进台商投资企业和台湾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积极出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政策措施,帮扶台商投资企业渡过难关;严肃查处侵犯台商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依法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采取积极措施,严格制止和查处销售假冒台湾水果等农产品行为;加快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切实提高12315执法维权与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加大涉台商标法律宣传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维护台商商标权人合法权益;大力支持并积极开展海峡两岸交流与合作活动。
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付双建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对台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他指出,按照中央精神和统一部署,总局对台工作由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总局港澳台办负责牵头综合协调,相关业务司局积极配合。各地工商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对台工作,并明确由专人负责。对涉台重大案件,实行专人专办,挂牌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