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新闻发布制度
2010-09-02 10:57
本报讯 为扩大公众对工商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工商工作的监督,8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出台自治区工商系统新闻发布制度,就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新闻发布机制、新闻发布内容、新闻发言人的设置及主要职责、新闻发布的形式和程序等进行全面规范。
制度规定,新闻发布机制由自治区、市、县工商局三级新闻发布机制组成。自治区工商局新闻发布是指经自治区工商局同意,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或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公布重大事项的活动;各市、县工商局新闻发布是指以本单位名义报送地方人民政府同时报送自治区工商局批准后,以地方人民政府名义或经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公布重大事项的活动。
制度规定,自治区、市、县工商局新闻发言人分别由一名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担任。新闻发言人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定期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定期主持召开新闻通气会等,根据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向媒体公布事关全局或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有关信息,主动引导舆论;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党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公室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材料,通报本部门本单位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的相关报道工作;按照确定的新闻发布内容,审阅新闻稿件,确定宣传口径,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接受记者采访等。
□容成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