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2 13:09
胶南市工商局是山东省工商系统行政指导工作联络点, “工商所能、法律所依、政府所想、企业所需”是该局行政指导工作的着力点。为此,该局从登记注册服务、商标战略实施、日常巡查提示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工作。
针对企业设立、变更、注销、设立分支机构等事项,胶南市工商局实行集中提示或者个别提示,提前告知企业相关注意事项。尤其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初期,该局充分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执法队”兼任“调研队”的方法,对辖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副产品生产村进行实地调研,为业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全程指导,并对重点业户上门指导。通过事前咨询服务指导、办理过程全程指导、登记事后跟踪指导等,使业户及时掌握办理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帮助业户分析解决容易发生的问题,提高登记注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目前,该局共帮助成立8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帮助业户创收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政府和业户的称赞。
为大力推进胶南市确定的“政府、工商、企业联动”争创驰(著)名商标战略,胶南市工商局积极引导辖区企业准备申请材料,努力争取通过著名商标认定。在工商机关帮扶下,青岛康大外贸集团的嘉府等4件商标被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青岛琅琊台风景旅游有限公司的琅琊台图形商标被认定为青岛市服务业著名商标,也是青岛市唯一被认定的用于旅游观光的服务业著名商标;青岛琅琊台酒业集团的琅琊台、青岛海青茶叶研究所的海青进入首届“岛城十大商标”系列。
在日常巡查监管中,该局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整顿与规范并举。该局执法人员在对青岛景程橡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程公司)检查时,了解到该公司接到广东某出口发展公司货值80万元、带有AKBAR商标的摩托车轮胎加工订单,并且已做好生产加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执法人员通过发放提示书的形式,及时告知景程公司承接带有注册商标字样的加工合同应当具备的手续,并函告AKBAR商标所有人台湾岱原公司,确认该商标所有人未许可广东某出口发展公司使用AKBAR注册商标,并将回函情况及时通知景程公司。了解到事情原委,景程公司立即取消了与上述公司的订单,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王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