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施行
武夷山一企业率先尝鲜
武夷山一企业率先尝鲜
2012-01-20 19:03
本报讯 2012年1月1日,福建省武夷山市永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将企业因货币借贷形成的180余万元公司债权转为公司股权,成为该省首家以债权出资的企业。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为帮助企业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竞争力,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永兴公司生产茶叶加工设备,销量在闽北地区同行业中排名首位。去年,企业购买土地扩大经营规模,但因为资金短缺,向股东张财生借款180余万元。土地所有权过户到公司名下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的企业还需要用钱,因此没还上这笔贷款。股东张财生希望将债权转为股权,但苦于无规可依。新办法一出台,工商部门立即指导企业办理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看到债权转股权手续顺利办结,张财生满心欢喜。他说,当年买地的价格至少翻了一番。通过债券转股权,永兴公司不仅降低了负债率,还享受了土地增值带来的直接利益,对企业持续发展有很大帮助。
□陈 谦 林 榕 杨文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