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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 11日 星期三 中国工商报-第1版各版要闻

应对唐家山堰塞湖险情
四川出台维护泄洪区市场秩序应急预案



  本报讯(记者 颜 伟 叶尤刚)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四川省绵阳市北川县唐家山形成堰塞湖。为应对险情,政府及有关部门划出泄洪区,对泄洪区群众进行了疏散安置。6月8日,四川省工商局紧急制定应急预案,维护泄洪区市场经济秩序。

  预案规定,一旦唐家山堰塞湖溃坝,省工商局机关将抽调执法人员、执法车开赴绵阳、遂宁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同时,从成都、乐山、内江、资阳、眉山、自贡、南充等市工商局抽调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开赴绵阳、遂宁,协助当地工商部门抓好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成都市、乐山市工商局负责支援绵阳市涪城区局,内江市、资阳市工商局负责支援绵阳市游仙区局,眉山市工商局负责支援江油市局,自贡市工商局负责支援北川县局,南充市工商局负责支援遂宁市局。

  预案还规定,堰塞湖溃坝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工商局要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评估,内容包括堰塞湖溃坝应急防控、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保障、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省工商局应急指挥部。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

  预案明确规定了奖惩措施,严格追究瞒报、迟报、漏报信息责任。事发地工商局如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迟报、谎报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要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省工商局应急指挥部和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履行职责,严重损害工商部门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