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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 11日 星期三 中国工商报-第2版各版要闻

阿坝加强救灾物资使用监督管理



  本报讯 为确保救灾物资公开、公平、及时用于灾区和受灾干部职工,四川省阿坝州工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全州工商系统救灾物资使用的监督管理。

  该局明确要求,接收救灾物资的各县工商局要细化工作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对救灾物资的接收和发放实行专人负责制,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监督合力。

  该局还要求各县工商局对接收和发放的救灾物资信息实行定期公示,并对救灾物资的接收和发放实行“一账一表一单一册”制度。“一账”即各县工商局接收和发放的抗震救灾物资按物资类型、数量分别建立登记台账,并确保账目清楚;“一表”即建立抗震救灾物资接收和发放报表;“一单”即救灾大宗物资分配按要求、按程序审批,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审批单和抗震救灾物资领用回执单,接收抗震救灾物资必须有接收单位和接收人签字;“一册”即向受灾干部职工发放抗震救灾物资时建立发放花名册,并有领取人签名。

  阿坝州工商局规定,各县工商局主要领导为救灾物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救灾物资接收和发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抗震救灾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州工商局对抗震救灾物资的接收和发放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确保救灾物资专项使用。□阿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