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颜 伟)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组成5个检查组,对灾区及灾区群众安置点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成都市工商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农贸市场、食杂店、应急市场等经营场所缺乏用于保存低温食品的设备,食品存在变质隐患;裸装熟食品销售存在无防蝇、防尘等设施,销售人员未穿工作服以及不戴工作帽、手套、口罩等现象;有的经营场所气温很高,腌卤制品、小食品、液态奶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
对此,该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进行督促检查,要求腌卤制品、裸装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低温保存条件,销售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切实保证所售裸装熟食品质量。凡未达到销售条件的,经营者必须想方设法迅速达到销售相应食品的要求,否则不能销售相应食品。变质食品一律销毁。
该局提出,针对灾区和灾区群众安置点而设的应急商店实行配送制,按照成都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并做到“四对应”,即经销的食品与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相对应,与合法有效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相对应,与相关证件相对应,与进货台账相对应。同时,所售商品价格应低于市场均价。
该局还规定,各灾区工商所、灾区居民安置点辖区工商所每天快速检测食品不得少于10个样品,其余地区工商所每天快速检测食品不得少于5个样品。灾区工商所要加大对辖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应急市场(商店)、食杂店的巡查监管力度,对应急市场(商店)等重点区域做到每日一巡查、一报告。灾区工商局执法分局、消保科、市场科组建第二巡查队实行片区巡查,扩大市场巡查的覆盖面,确保灾区食品安全。对容易发生问题和存在隐患的经营场所,明确责任,定点、定人、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为确保食品安全,该局要求已恢复正常经营的经营者按规定执行进销货台账制度;新建的应急市场要对经营者进行督促和指导,迅速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 |